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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钢材收购(二次)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钢材收购(二次),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财物金额来历自筹资金。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揭露对外招标。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钢材收购(二次)。
2.2 招标规模:经过揭露招标的方法选取3家供货商,首要担任无缝钢管、钢板、钢筋、型钢及镀锌型钢等供货,详细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3.1 招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安排,具有有用的营业执照,有才能安排和施行本次收购内容的制造商、署理商或经销商。
3.2 近三年(2021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政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新建立缺乏三年的企业需供给自建立之日起至今的财政审计报告,2024年新建立的公司无财政审计报告的,需供给一份财政状况杰出许诺)。
3.3 近三年(2021年至今)的相似供货成绩至少一项,供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3.4 ①回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载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招标;②在“信誉我国”网站中被列入失期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体系中被列入严峻违法失期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联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不得参与招标。单位担任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招标或许未区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刻及地址: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在外),将下列一切材料加盖公章后汇总在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署理组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5)法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方法,未注明信息导致没办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5.1招标文件递送的截止时刻(招标截止时刻,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13时30分。